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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尾货回收,重新审视产品的价值,在如今竞争激烈的市场中,尾货回收的概念逐渐崭露头角。尾货,指的是那些在销售周期结束后积压的产品或库存。尾货回收,解决了企业库存积压的问题。
12月29日有位网友爆料回收尾货的糟糕事,从丽水青田县意尔康股份有限公司收尾货6000多双鞋,有1000多鞋子不符合他们尾货明细单,鞋子质量差,甚至有穿过、氧化脱胶鞋。
收到的尾货
据该网友说,11月份他支付了1万的定金,向意尔康公司回收尾货鞋,男鞋一双43元,女鞋一双33元回收价格,后又支付23万货款,总共收尾货支付24万。可是收货后,打开一看,其中1000多双鞋,存在产品质量差得问题,不符合明细表上产品质量,有些已经被人穿过的鞋,有些氧化脱胶的鞋,有些鞋年份时间比较长,有些鞋瑕疵超过他们3%收货要求。
银行转账单
付款明细单
尾货明细表上产品
网友收货后,向意尔康公司反映了这些货品的问题,公司给他的答复是,退货维修后再发货给他。可是,这些已经氧化脱胶鞋还可以维修吗?意尔康公司对此事说法是回收尾货商家是点货再装车后付款,网友说他只看上一层的货品,收到货后打开货箱后才发现。公司产品明细表和所收到的产品不一致,收到的产品质量和明细表上的产品质量不符合。
@回收尾货商家,回收尾货如验收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做呢?
需方在验收中,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,应一面妥为保管,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。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:
1、产品的品种、型号、规格、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,需方应在货到后10天内(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)提出书面异议;
2、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,一般从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,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;
3、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,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;
4、如因需方使用、保管、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,不得提出异议;
5、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,应在10天内(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)负责处理,否则,即视为默认;
6、在书面异议中,应说明合同号、运单号、车或船只、发货和到货日期,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商标等,以及检验方法、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。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,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