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在接触尾货生意时,会混淆 “尾货” 与 “假货” 的概念,甚至担心自己卖的尾货不小心变成 “假货”。其实,尾货与假货有本质区别,只要掌握两者的界限,就能避免法律风险和经营纠纷。若不慎涉及假货问题,也有明确的应对方法可降低损失。
尾货是正品生产、流通环节中产生的库存剩余,包括:
品牌过季未售完的正品(如专柜下架的去年款服装);
代工厂超额生产的正品(未被品牌方收购的剩余订单);
存在轻微瑕疵(如线头、色差)但不影响使用的正品。
这些尾货的核心是 “正品”,即与正价商品同源,符合生产标准,只是因库存、瑕疵等原因低价处理,不属于假货。
假货是指未经品牌授权,擅自模仿正品的商标、款式、包装,或使用劣质材料生产的商品,包括:
仿冒品牌 logo 的 “山寨货”(如假 LV 包、仿耐克运动鞋);
冒用品牌名称的劣质品(如标注 “某知名品牌尾货” 但实为小作坊生产的服装);
篡改生产日期、成分的临期 / 劣质商品(如过期化妆品伪装成 “尾货清仓”)。
假货的核心是 “仿冒” 或 “劣质”,与尾货有本质区别,销售假货属于违法行为。
部分供应商为牟利,将假货混入尾货中批发,若卖家未仔细筛选,就可能误卖假货。例如,某服装尾货商从批发商处采购 “品牌尾货”,其中混杂了仿冒该品牌的 T 恤,销售后被品牌方投诉侵权。
尾货若为无品牌的白牌商品,或剪标、去标的品牌尾货,若宣传时谎称 “正品品牌尾货”,即使商品本身不是仿冒品,也可能因虚假宣传被认定为 “欺诈”,变相涉及 “假货” 纠纷。例如,将无品牌的尾货 T 恤宣传为 “某大牌剪标正品”,属于误导消费者。
若尾货存在的 “瑕疵” 实为质量问题(如甲醛超标、面料不合格),且未告知消费者,可能被认定为 “销售不合格商品”,虽不属于假货,但需承担赔偿责任。例如,销售甲醛超标的儿童服装尾货,即使是正品剩余,也因质量不达标面临处罚。
下架并封存商品:一旦发现所售尾货中混入假货,立即停止销售,将涉假商品全部下架封存,避免继续流通。
主动召回与退款:通过订单记录联系已购买涉假商品的消费者,说明情况并全额退款,赠送小礼品弥补信任损失,减少投诉风险。
追溯货源并追责:向供应商出示涉假证据,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,若供应商拒不承担责任,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售假行为。
完善进货流程:今后采购尾货时,要求供应商提供进货凭证、品牌授权文件(针对品牌尾货),并签订 “若混入假货可全额索赔” 的协议,从源头把控风险。
收集正品凭证:若销售的是品牌尾货,提供品牌方授权文件、代工厂进货单、质检报告等,证明商品为正品剩余,而非仿冒品。例如,某尾货店被投诉售假,通过提供代工厂的出库单和品牌方的尾货处理授权书,成功证明商品为正品尾货。
清晰标注瑕疵与来源:若被质疑 “以假充真”,出示商品瑕疵的照片、视频(如剪标位置、非结构性瑕疵),说明尾货的来源(如 “过季清仓”“代工厂剩余”),证明未隐瞒商品性质。
配合监管部门调查:若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,主动提供进货记录、销售数据,说明对尾货的筛选流程,证明无主观售假意图,争取从轻处理。
修改宣传内容:若因宣传 “正品”“品牌” 引发纠纷,立即删除不实宣传(如 “某大牌尾货” 改为 “尾货服装”),在店铺显著位置标注 “商品为尾货,非品牌正品” 等说明。
与消费者协商和解:向消费者说明情况,提供退货退款或部分赔偿(如补偿差价),达成和解后要求对方撤销投诉,避免进入法律程序。
不与无法提供进货凭证的供应商合作;
不采购价格远低于合理成本的 “品牌尾货”(如市场价 1000 元的包,尾货价 50 元,大概率为假货);
不接受 “来源不明” 的尾货(如声称 “海关罚没” 但无任何证明的商品)。
如实描述商品:标注 “过季尾货”“轻微瑕疵”“无品牌”“剪标商品” 等,不使用 “正品”“品牌原单” 等易误导的词汇(除非能提供授权);
公示瑕疵细节:用照片、视频展示尾货的瑕疵位置(如 “袖口脱线 1cm”“包装破损”),让消费者知情。
保存进货合同、转账记录、供应商资质(如营业执照)至少 2 年;
记录销售过程:在订单备注中注明 “尾货性质”“瑕疵说明”,作为纠纷时的证据。
卖尾货不等于卖假货,关键在于确保商品为正品剩余,并规范宣传和销售流程。若不慎涉及假货问题,需立即止损、主动整改、追溯责任;若被误解为卖假货,要积极举证自证清白。合法经营尾货的核心是 “透明”—— 让消费者清楚商品的来源、瑕疵和价值,同时守住 “不碰假货” 的底线,才能在尾货生意中长久发展。